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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11/7 18:11:43 来源:wang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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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数据的准确性是对考古报告的基本要求。王城岗大城的面积是推测出来的,使用"复原"一词不当。以古史记载中所见夏代积年的期限来判定哪座城址是禹都阳城,是个世纪性难题,目前尚未解决。本文尝试复原了新发现的凤雏三号基址的柱网结构,认为其主体台基和东西两侧台基进深大,庭院面积占比较小,梁架结构复杂。对比年代早于和晚于三号基址的商周时期大型建筑,可以认为它正处于建筑形式和梁架结构发展的关键阶段,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凤雏三号基址的庭院中有特殊的立石和铺石遗迹,我们认为可能是某种神主和祭祀神主的坛场。由于现存文献中石质社主的记录相对丰富,可以进一步推测这处遗迹可能是社主和社坛。三号基址布局严谨、规模宏大,是方有组织建造的,大概相当于文献中记载的社宫。它是目前证据 充分、年代也较早的方社祀遗存。京当类型商文化有其自身特点,主要分布在关中西部偏东南一隅,漆水河流域是其分布的核心地带,在此范围内不可能还有"郑家坡文化"的存在空间。郑家坡类遗存应晚于京当类型商文化,是京当类型在商文化势力东退后区域化、个性化的产物,后来逐渐融入先周文化中,它并不是早期先周文化。7年,在吉林双辽市后太平墓地了37座竖穴土坑墓,均未见葬具,个别墓内有生土二层台。小墓长仅2米余,大墓长达5米以上。多数墓葬为多人二次葬。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青铜器、骨角器等1余件,以陶器 特色。这批墓葬的年代为西周至春秋晚期,为研究辽河流域青铜时代文化了重要。5年对小平山遗址的试掘,发现房屋、灰坑和灰沟等遗迹,房屋有半地穴式和地面建筑两类。出土了大量的泥质和夹砂陶片,以及磨制石器和青铜器残件等。陶器主要有陶釜、罐、盘、尊、豆等。小平山遗址年代为青铜时代,这是在滇池东南岸 发掘的属石寨山文化的遗址。本文所考察的北周强独乐造像与的北周文王碑同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大佛岩村北"大佛岩摩崖造像"区内。世纪8年代学者们曾对"北周文王碑"过大量释读,并对其真伪、年代等问题进行讨论,对与之毗邻的34号龛佛道造像多持中晚唐造像之观点。本文结合"北周文王碑"碑文、造像组合、特征等,提出34号佛道合龛组合造像正是北周文王碑中所提到的强独乐为文王所造像,是四川境内 早的北周造像,意义重大,弥足珍贵。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的新窑村,尚有现代制陶作坊存在。这些制陶作坊均采用快轮制陶技术。此次,对其进行的考察主要包括原料采集、工艺、阴干及烧制等方面。考察的结果,对于我们研究古代制陶工艺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16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河南省淮阳县平粮台对M34号西汉墓进行了发掘,墓中出土有鼎、勺、钫、盘、匜等铜器和璧、环、璏、珌、带钩等玉器,为研究淮阳一带汉代墓葬的葬制、葬俗了重要。2年,安阳市文物工作队配合小屯、花园庄两村新址建设,在北徐家桥村北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商代房屋基址63座,商代墓葬488座。本文仅对其中的Ⅳ号四合院建筑基址、半地穴式房基F62及两座墓葬进行报道。玉石覆面是玉敛葬的重要形式之一,本文在型式分析的基础上,对玉石覆面的分期和各期特征、定名与功用、产生与消亡的原因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认为,玉覆面出现于西周中期,西汉前期以后消亡。形制上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的变化,西汉前期之后,逐渐演变成较为简单的窍塞和更复杂的玉衣这两种形式。玉石覆 有殓尸、防止 腐烂、引导灵魂升天和体现身份等级的功用,一般只有 才能使用。战国楚简中行用甚广的"廌"字,在新蔡简中亦有不少文例。这个字在新蔡简中的特点是所从"虎"头只是略有虎头之意而已,应当是战国文字中"荐"字的异构。它在新蔡简中有15例之多。新蔡简中以这个字表示荐席的一例,对于说明"荐"字本义是一个有力的证据。新蔡简使用荐字多与迟、速字相连用,表示对于荐祭时间的关切。新蔡简所提到的"荐祭"、"享荐",皆可从上古时代的礼书中找到相应的影子。本文对元年伯吕父盨、十六年士山盘及廿三年倗伯爯簋的时代进行了考察,认为它们分别属于懿王元年、懿王十六年及懿王廿三年。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通过对鸟形盉铭文的重新考释,尤其是铭文中出现的西周时期相关法律用语"誓"、"鞭"、"笰传出"、"出弃"等词,与已出土的金文进行比对研究,有助于对西周时期法律制度中的"鞭刑"、"流放刑"作进一步的探讨。此外,铭文中两次出现"誓"字,将铭文中的"誓"和已出土金文进行比较、归纳、研究,"誓"在西周时期的诉讼、审判等领域曾被广泛使用,表明"誓"在此一时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义和法律约束力,为研究"誓"在西周时期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和法律效用了又一有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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